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和世人一样,天使也有理解力和意愿。天堂之光构成他们理解力的生命,因为这光是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神性智慧。天堂之热构成他们意愿的生命,因为这热是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之爱。天使的本质生命来自热,而非来自光,除非这光含有热。生命来自热,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当热被拿走时,生命就消亡了。这同样适用于没有爱的信,或没有良善的真理;因为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就是光,被称为爱之良善的良善就是热。这一点通过尘世的热和光显得更清楚,因为天堂的热和光对应于尘世的热和光。当尘世的热和光结合时,如春夏时节,地上的万物就会复苏并生长;但当光和热分离时,万物不会复苏或生长,反而会枯萎消亡。它们在冬天就不会结合,那时,热不存在,尽管光还在。天堂因这种对应关系而被称为“伊甸园”,因为那里的真理与良善结合,或信与爱结合,正如大地回春时光与热结合。这一切更清楚地证明了上述真理(13-19节),即:在天堂,主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注:脱离良善的真理本身并非真理,因为它们没有生命;事实上,真理从良善拥有其一切生命(9603节)。因此,脱离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灵魂的身体(3180, 9154节)。脱离良善的真理不蒙主悦纳(4368节)。何为脱离良善的真理,也就是何为脱离爱的信,何为源自良善的真理,或何为源自爱的信(1949-1951, 1964, 5830, 5951节)。无论是说真理也好,还是说信也好,或无论是说良善也好,还是说爱也好,都是一回事,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爱(2839, 4352, 4353, 4997, 7178, 7623, 7624, 10367节)。
3994.“从羔羊中挑出一切黑色的羊”表属于“拉班”所表之良善的纯真自我。这从“黑色”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黑色”是指自我,如刚才所述(3993节);“羔羊”是指纯真,如下文所述。至于“羔羊中黑色的羊”所表示的纯真自我,情况乃是这样:为了成为良善,一切良善必包含纯真。缺乏纯真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纯真的对主之爱更不可能存在。因此,纯真是爱与仁,因而是良善的绝对本质要素。纯真的自我在于用心而不是用嘴知道、承认并相信:除了邪恶,没有什么东西来源于人的自我,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因此这种自我完全是黑的,也就是说,不仅其意愿的自我,就是邪恶,是黑的,而且其理解或认知的自我,就是虚假,也是黑的。当人发自内心承认并相信,主以良善与真理流入,将天上那又白又亮的自我逐渐灌输到他里面。没有人能真正谦卑下来,除非这种承认和信仰存在于他心里面;当它们存在时,他便处于自我消灭,甚至处于自我厌恶,因而不再沉浸于自我;在这种情况下,他处于适合接受主之神性的状态。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以良善与真理流入一颗谦卑和痛悔的心。
这就是此处雅各为自己所选“羔羊中黑色的羊”所表示的纯真自我;而“羔羊中白色的羊”则表示被置于善行中的自我功德,“白”表示功德,如前所述(3993节)。雅各之所以不这样选择,是因为它违背纯真。事实上,凡将功德置于善行中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源于他自己,因为他在所行的良善中关注他自己,而非关注主,并因此基于这种功德而寻求回报。由于同样的原因,与自己相比,他也会蔑视他人,甚至谴责他们,进而在同等程度上背离天上的次序,也就是背离良善与真理。由此可见,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若含有纯真在里面,绝无可能存在;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里面有某种程度的纯真,正如主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马可福音10:15;路加福音18:17)
在圣言中,此处和别处的“小孩子”均表示纯真。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的相关论述,即:小孩子不是纯真,纯真居于智慧中(2305, 3494节);小孩子纯真的性质和智慧之纯真的性质(2306, 3183节);以及当主以纯真和仁爱复活人的自我时,这自我的性质(154节);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2526, 2780节)。
“羔羊”表示纯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从中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以及其中平安和纯真的状态。“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羊羔”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同一先知书:
豺狼必与羊羔同食,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尘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以赛亚书65:25)
和前面一样,“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羊羔”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由于“豺狼”和“羊羔”是对立面,故主也对祂所差出去的七十个人说:
看!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羔羊在豺狼中间。(路加福音10:3)
摩西五经:
耶和华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坚石中吸油;也吃牛的奶油、羊的奶、巴珊人所出的羊羔和公绵羊的脂油。(申命记32:13-14)
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是古教会的属天品质,“羊羔的脂油”表示纯真的仁爱。
在原文,“羔羊”有各种名字,以此表示不同程度的纯真;因为如前所述,一切良善若要成为良善,必须含有纯真在里面。真理也必须如此。此处(创世记30:32)用于“羔羊”的这个词和用于“绵羊”的是同一个(如利未记1:10; 3:7; 5:6; 17:3; 22:19;民数记18:17);这个词就表示属于仁之信的纯真。别处则用了不同的词,如以赛亚书:
你们当将羊羔奉给那地掌权的,从西拉往旷野,送到锡安女子的山。(以赛亚书16:1)
在同一先知书中又用了不同的词: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温柔引导那乳养小羊的。(以赛亚书40:10-11)
“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表示那些处于含有纯真的仁爱之人。
约翰福音:
当耶稣向门徒显现自己时,祂对彼得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羔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牧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5-16)
在此处和别处,“彼得”都表示信(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节)。由于信仰不是信,除非它由对邻之仁产生,因而由对主之爱产生;仁与爱也不是仁与爱,除非它们由纯真产生。这就为何主先问彼得爱不爱祂,即信里面是否有爱,然后说“喂养我的羔羊”,也就是牧养那些拥有仁爱的人。
主就是存在于其国度中的纯真本身,因祂是一切纯真的源头,故祂被称为“羔羊”;如约翰福音:
次日,施洗的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36)
启示录:
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的。(启示录17:14等;5:6; 6:1, 16; 7:9, 14, 17; 12:11; 13:8; 14:1, 4; 19:7, 9; 21:22-23, 26-27; 22:1,3)
众所周知,就至高意义而言,逾越节的羔羊是指主;因为逾越节表示主的荣耀,也就是将神性赋予人身;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人的重生。事实上,逾越节的羔羊那为重生的本质特征的,就是仁爱;因为若不通过含有纯真在里面的仁爱,没有人能重生。
由于纯真是主国度中的首要事物,是那里的属天之物本身,还由于祭物和燔祭代表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主国度的要素本身,也就是纯真,由“羔羊”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常献或每天献的燔祭要用羔羊,早晨献一只,黄昏的时候献那一只(出埃及记29:37-39;民数记28:3,4),安息日献两只(民数记:9, 10),在所定节期要献上更多羔羊(利未记23:12;民数记11, 14, 19, 27; 28:1-31)。产妇满了洁净的日子后,之所以要献上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利未记12:6),是为了可以代表婚姻之爱的果实的符号,因为婚姻之爱就是纯真(参看2736节),还因为“婴儿”表示纯真。
9300.“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从“地里初熟之物”和“送到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里初熟之物”是指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都要唯独归于主,“初熟之物”表示这些(参看9223节),“地”表示教会(566, 1068节);经上之所以说“首先初熟之物”,是因为这真理必须是最为首要的;事实上,良善和真理都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它们被归于主时,就从主那里获得了生命。“送到神的殿”是指归于主,好叫它们成圣,“神的殿”是指主(参看3720节),一切圣物皆来自主(9229节)。由此明显可知“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示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良善的真理”和“真理的良善”,是因为就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尤其一个已经重生的人而言,真理从良善发出,良善从真理发出。因为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此外,对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互相交流;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与属于意愿的良善交流,属于意愿的良善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交流。它们流入彼此,几乎无异于血液从心流入肺,再从肺流回心;然后从左心室流入动脉,再从这些动脉经由静脉流回心。由此可以对人里面良善与真理从他的理解力流入他的意愿,从他的意愿流入他的理解力的这种相互流动形成一个类似的概念。心与肺之所以尤其能使我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这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概念,是因为肺对应于属信的真理,心对应于属爱的良善(3635, 3883-3896节)。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的生命,“灵魂”(soul,这个词也表示呼吸,经上或译为性命,命等)表示信的生命(9050节)。
这两个器官之所以能帮助我们对属理解力的真理和属意愿的良善形成一种概念,是因为属信和爱的一切事物都伴随着由诸如一个人所知道的那类事物所形成的概念。没有由一个人所知道的事物和他能通过感官所感知到的事物形成的概念,他就没有思考的能力。一个人出于对应物思想信和爱的事物时,他甚至对它们也能进行正确的思考;因为对应物是属世真理,属灵真理反映在属世真理中,如同反映在一面镜子中。因此,关于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在何等程度上不通过对应物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要么由感官幻觉,要么由与这类事物不一致的事物,或荒唐的事物形成。一个人对属信和爱的事物所持的观念是何性质,这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来世,人们的观念能被清晰地感知到。
信之真理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仁之良善属于他的意愿;这种说法在那些声称并确信以下观念的人看来,似乎是无稽之谈,即:信的事物仅仅是相信的问题,或说,对信的事物拥有一种信仰就是所必需的一切。这是因为属世人及其理解力并不明白这种性质的任何事,还因为信并非来自人自己,而且来自主。然而,这些人仍承认并相信,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他就被真理光照,被良善激励;当被光照时,他便觉知什么是真理,什么不是真理。他们还将那些在发现来自圣言的真理方面胜过的人称为被光照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被光照的人在自己里面看见并觉知某事是不是真理;那时在他们里面被光照的,是他们的理解力,而那时在他们里面被激励的,是他们的意愿。不过,如果光照他们的,是纯正的信之真理,激励他们的,是纯正的仁之良善,那么被光照的,就是内在人的理解力;被激励的,就是内在人的意愿。如果信之真理或仁之良善不是纯正的,情况就迥然不同了。
那些处于非纯正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甚至那些陷入虚假和邪恶的人,的确能赞同教会的真理;然而,他们没有看见并觉知它们是否真的是真理的那种内在能力。正因如此,大多数人会持守他们生在其中的教会的教义,并且仅仅是赞同它们而已。他们若从持守极端的异端信仰的父母出生,甚至会同意这些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和犹太教。由此明显可知,理解力被光照,是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而不是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被激励;而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没有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也没有被激励,因为他们是属世的男女。因此,他们坚持认为属世人没有能力理解信之事物。
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因而系更内在或属灵的男女之人来说,理解力被信之真理光照,意愿被仁之良善激励;这一点从来世的这些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来世,他们能理解信的一切事物,也能意愿仁的一切事物,他们自己也清楚地感知到这一切。因此,他们拥有无法描述的聪明和智慧;因为脱去肉体之后,他们享有在世上被光照的更内在的理解力,在世上被激励的更内在的意愿。但那时,他们无法察觉他们是如何被光照和激励的,因为在世期间,他们在肉体里面进行思考,其思维建立在诸如属于世界的那类事物之上。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仁之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也就是说,理解力必须存在于信之事物中,而意愿必须存在于仁之事物中;或也可说,来自主的信和仁要流入这两种官能;这些照着这些官能的状态而被接受。因此,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不在别的地方,只在这些官能里面。
从前面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说明(6057, 9279节)可进一步形成一种观念,即: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而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内在人没有被打开的人从天堂的视角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从世界的视角所看到的关于天堂的东西都是黑暗;结果,他们不可能对诸如属于信和仁的那类事物拥有任何属灵观念。也正因如此,他们甚至不可能明白何为基督良善,也就是何为仁爱;他们完全以为天堂的生命唯独在于他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还以为天堂的生命能被赋予凡有信仰的信心之人,哪怕他们没有信之生命。
这些人在信之生命,也就是仁爱方面何等盲目,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完全不理会主自己关于生活良善的成千上万次的教导;当阅读圣言时,他们立刻就将这些教导仍在信的背后,由此把它们向自己和他人隐藏起来。也正因如此,他们将属于良善,也就是仁爱,及其行为的一切都从教会的教义驱逐到低级教义中,他们称这些教义为道德神学,并视之为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而事实上,死后,仁之生命会保留下来,而信只有在与这种生命相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保留下来;也就是说,关于信之真理的思维只有在有一个照它们行善的意愿存在的情况下才能保留下来。那些拥有从良善所产生的信仰之人能利用各种知识来证实事物,并由此强化他们的信仰(参看2454, 2568, 2588, 4156, 4293, 4760, 5201, 6047, 86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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